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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8-05-09浏览次数:685

作为全校文献资料与信息中心,图书与信息服务中心拥有大量图书资料及现代化设施,是我校重点安全保卫单位。为切实保障中心安全,参照学校安全保卫制度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严格落实谁主管、谁负责的层级安全责任制。公共场所由保安负责,部门负责人主管本部门安全工作,负责对教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宣传,增强安全意识,并组织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。部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对工作范围内的设施、设备、用电、防盗等安全工作负责,应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工作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、及时采取措施。发生突发事件时疏散群众、组织抢救、保护现场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
二、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品进馆。确因工作需要,须报告负责保卫的同志,并由专人保管使用,以防意外事故。

三、禁止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。不准乱接电器设备,不准使用电炉、热得快、取暖器等与工作无关的电器。

四、确保通道和疏散门畅通,下班后关门上锁,切断电源。

五、各库室必须严格管好钥匙,不得转借或复制。丢失钥匙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,必要时给予换锁。因工作需要确需配制钥匙的,应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。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,必须办好移交手续。

六、本中心所有仪器、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,做好定期维护保养,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,并制定操作规程,建立设备档案。

七、落实好高档贵重仪器设备、档案等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,杜绝灾害性事故发生。

八、加强校园网中心机房的管理和监控,确保网络安全运行;加强学校弱电设施、设备、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技术防范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。

九、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制度,任何人有权制止有损安全的倾向和行为,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安全因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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